本报讯
10月8日晚,戴某正在杭州老余杭镇的一家饭店里津津有味地吃着晚饭,猛一抬头看到几个警察站在面前。原来警察不是来抓嫌疑犯,而是配合法院抓赖债不还的被执行人。昨天,戴某终于履行了还款义务。 2005年5月5日,戴某向孙某借了2.6万元人民币,约定在当年12月底前归还。到期后,戴某仅归还了3000元。孙某起诉到余杭法院要求戴某还款,在审理期间,戴某承诺分期付款。可是到期后,戴某又未按期还款,孙某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。 10月8日晚7点,孙某发现戴某正在余杭镇某饭店吃饭,考虑到法院位于临平镇,等执行人员赶到这里后,戴某可能已吃完饭走了,于是他当即拨打了“110”。民警20分钟内赶到了戴某吃饭的饭店,及时控制住了戴某。1小时内,执行人员也赶到了现场,将戴某带到法院。 这起执行的圆满解决,得益于今年余杭区建立的破解执行难工作体系。今年5月,余杭区20多个职能部门和各镇、乡基层组织都明确了协助法院执行的相应义务。 |